四川省水电集团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信息(第3期)

纪检监察部 2011/12/12 0

四川省水电集团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继被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确定为预防腐败工作联系点后,省水电集团以强化廉洁风险防控为重要切入点,进一步加大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为企业又快又好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全体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扎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考核标准更加贴近企业工作实际,检查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衔接,与薪酬挂钩,作为对企业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积极开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工作。根据《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水电集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实施意见》工作部署,收集、清理集团成立以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及业务流程,按照“三大体系”、“五大机制”的要求,分类归档。按照“全面、全程、可操作”的原则,针对廉洁风险点,特别是重要风险点,制定出台针对性强、可靠管用的防控措施。今年,集团出台了投资管理办法、招投标办法、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廉洁谈话制度等多项制度。计划于2012年进一步加大制度制订力度,通过制定拟出台制度目录,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由纪检监察部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完成制度起草工作。

三是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通过查办案件、信访举报、效能监察、审计等多种渠道,强化廉洁风险信息收集工作,明确廉洁风险点,确定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完善廉洁风险考核查处机制,将廉洁从业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以及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建立修正反馈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反馈信息,对存在不廉洁表现的个人进行处理,对预防不到的单位进行督导。健全廉洁内控机制,以“三重一大”为重点,建立完善集团党委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民主决策制度;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多项手段,强化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的关键环节的管控。针对集团公司招投标、比选活动较多的实际,强化对招投标活动、比选活动的监督管理。创新收入激励机制,将从业人员的收益与廉洁行为挂钩,探索阳光收入激励机制,对高风险岗位建立廉洁档案,设置廉洁风险收入金,逐步试点企业高管“年薪+廉洁风险收入”制。

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根据集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调整和充实了集团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增选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群部改设为纪检监察部。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开设“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信息”专栏,要求所属企业定期报送预防腐败工作方面的信息,由集团纪委审批同意后上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局,并在集团互联网主页“纪检新闻”专栏刊登。(纪检监察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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