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熊家梁子至拖木沟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2018]887号)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普格电力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已对普格县熊家梁子至拖木沟110kV输变电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普格电力有限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反映。
现将验收情况在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普格电力有限公司网站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8月5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四川省水土保持局
联系电话:028-85219087
建设单位: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普格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34-4772523
附件:
1、普格县熊家梁子至拖木沟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普格县熊家梁子至拖木沟11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