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玉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合江县白鹿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 〔2019〕16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泸州玉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合江县白鹿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来电或者以书面形式与我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合江县水务局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报备机关:0830-5286138(合江县水务局)
项目建设单位:0830-5262517(泸州玉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示。
附件:合江县白鹿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泸州玉宇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