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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川省水电集团 2022/01/29 0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工商业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要求,现将省属地方电网代理购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29日起,取消省属地方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仅保留居民生活(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生产用电目录销售电价。

二、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各工商业用户暂全部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待条件成熟后,可直接进入市场购电。

三、2022年2月抄见电量,各工商业用户继续按照当地现行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执行。

四、省属地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具体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执行。

五、由省属地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用户、高耗能用户,未来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按省属地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六、各工商业用户2月7日起可在能投水电集团微信公众号、掌上APP申请办理代理购电,或到当地供电营业厅申请并签订代理购电合同。2月底前,未签订代理购电合同的工商业用户默认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省属地方电网企业将于每月底前3日通过能投水电集团微信公众号、掌上APP、供电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次月的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购电信息。

七、对符合我省峰谷电价政策执行范围的由省属地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以后选择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四川省水电集团将始终践行“开发能源、服务社会、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的使命责任,全力以赴做好供电优质服务。广大用户如有问题,可拨打96598电话,关注能投水电集团微信公众号或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

特此公告。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9

四川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