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集团为加强对所属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客观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业绩,根据《国有企业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相关要求,组织了对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认真抓好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部门一是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依法实施、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结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调整情况,重点围绕“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依法治企、强化监督管理、坚决惩治腐败”等审计内容,确定了审计对象,提出了审计实施方案。二是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实施审计。在审计实施中,集团根据现有审计力量,通过采用网上报名、公开比选的方式,委托中选的省国资委中介备选库中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办法,对被审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重大投资、经营、决策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经济职责和廉政情况进行审计,并据此作出的客观、实事求是的审计意见。三是建立了审计结果使用和责任追究制度。集团明确审计部门所提交的审计报告,作为企业领导人员考核业绩、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集团公司提出处理建议。
今年,集团共审计了10位离职、任期届满的企业领导人员,根据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和履职尽责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客观的审计意见。所审企业能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对审计意见中指出的问题,都能认真抓好整改。(审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