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结合国家今年投入资金多、时间紧、要求高的实际,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秩序,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集团把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作为规范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集团及所属企业在实施的全部招投标活动中,坚持了以下措施确保无一起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一是领导重视,要求严格。在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上,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识高度一致,多次要求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四制”,监管部门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规范操作,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建设规范;确保干部廉洁。
二是工作范围、职责明确。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的全部招投标工作,包括各类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招投标活动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各级审计监察、纪检部门是招投标工作监督的实施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招标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三是监督工作规范、有力。在招投标监督过程中,坚持关口前移,首先把好入口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单位,严格杜绝进入招标环节和程序;其次加强监督,严把实施关。对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必须仅供审计部门审计;招投标工作现场,有关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确保招标工作秩序规范、合法、合规;再次是跟踪督查,严把事后监督关。严防中标后的转包和违法分包、随意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等问题。对违法违规参与串标违标的有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集团公司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查处。